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属各单位,中央、省、市驻三水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办法》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87700816)。
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
2017年1月22日
佛山市三水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证书补助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佛发〔2012〕3号),区委办、区府办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三委办发〔2013〕17号)的意见,我区对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本区社会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性补助。补助办法如下:
一、补助对象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申请三水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
(一)在本区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内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人员;或目前在本区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且年限超过1年(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作限制)的社会组织专职人员;
(二)于2016年至2020年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获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
(三)按照要求参加广东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
(四)未使用该证书申请政府其他形式同类补助或奖励。
二、补助标准及经费负担
(一)补助标准
1.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水平证书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补助;
2.获得社会工作师资格水平证书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助。
(二)经费负担
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给予补助所需经费由区级财政负担,并由区民政局参照上年度通过考试人数编列部门财政预算。
三、申请程序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申请本补助的程序及所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一)申请人持有关资料前往区民政部门或其委托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佛山市三水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
4.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5.社会组织任职人员还须提供在本区参保证明(参保单位需与申请表的单位一致,截止至申请日期在本区参保时间须超过一年,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本区参保时间不作要求,但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年期或以上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区民政局或其委托受理机构对申请人所持证书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核查无误后汇总报区财政局复核。
(三)区财政局复核无误后,将补助经费划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将补助款拨付到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
(四)申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金应在证书颁发后的6个月内提交申请,逾期申请视为放弃,不再补发。每年度办理时间以区民政局公告为准。
四、相关事宜
(一)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的,除追回有关款项外,须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每个级别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只能申请一次,申请人利用同一级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向相关部门重复申请同类证书补助或奖励的,按骗取财政资金论处。
(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补助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方案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到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附件:佛山市三水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申请表
附件
佛山市三水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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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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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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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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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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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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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机关单位 □企事业单位 □村(居)委员会 □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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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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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三水区从事社会服务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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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届毕业生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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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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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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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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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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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 补助金额 |
□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补助1000元 □社会工作师证书补助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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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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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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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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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声明:本人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资料均属真实,没有向其他部门申请过同类证书补助或奖励。(重要提醒:1.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最高累计额度为3000元;2.每个级别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只能申请一次,申请人利用同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向相关部门重复申请同类证书补助或奖励的,按骗取财政资金论处;3.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除追回有关款项,不得再申领证书补助,并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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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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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在单位 意见 |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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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服务项目购买(资助)方意见(仅社会组织任职人员须填此栏) |
兹证明申请人截止至申请日期在我方购买(资助)的 项目服务,该项目服务地为三水区内。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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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民政局意见 |
经审查,符合资助条件, □同意申请人申领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补助1000元 □同意申请人申领社会工作师证书补助2000元 □不同意申请人申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 审核人: 审批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