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各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我局依法开展了三水区社会组织2016年度的检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区应参加2016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共计275个(其中社会团体12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51个)。截至11月28日,已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201个(其中社会团体7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26个),年检率73%。
二、2016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共200家(附件1),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1家(附件2),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共74家(附件3)。
根据相关规定,对连续2年以上不依法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单位,我局将予以撤销登记。
特此通报。
mobile.28365-365
2017年11月29日